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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现状的思考
〖来源: | 作者: 李冀籍 | 时间: 2007-09-29 11:00:53 | 浏览:

设项目档案。”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格执法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必要的、不可或缺的手段。过去,由于宣传工作做的不够深入和细致,建设单位对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不甚了解,加之档案执法乏力,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现在,可以说是政令畅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馆都各自有着一支通过专业培训,并领取了执法资格证书的行政执法队伍,况且,鉴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现状,这“紧箍咒”也的确到了非念不可的程度。否则,我们将愧对我们的子孙,将成为历史的罪人。作为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而档案管理部门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也应做到违法必究,严格执法。
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需要全体建设者不懈的努力和奋斗。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基本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以及工程建设监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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